縣公安局高嵐派出所始終堅持和發展新時代“楓橋經驗”,以“矛盾不上交、平安不出事服務不缺位”為工作目標,結合夏季治安打擊整治行動全力開展矛盾糾紛,排查化解零距離,為群眾排憂解難,把各類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,消除在萌芽階段。
“不好了警察同志,我們村里有人在打架,你們快點過來……” 今年7月初,高嵐鄉籠奎村委的黃某林和同村的黃某根因瑣事發生爭吵,進而引發肢體沖突,村民見狀后立即進行了勸阻并報了警。
接警后,縣公安局高嵐派出所民警及時介入,并向雙方當事人了解了情況,得知黃某林和黃某根年齡都在60上下,曾經是十分要好的兄弟朋友,當天因為工作上的瑣事發生激烈爭吵,在爭吵不下時,一時惱羞成怒的黃某根對黃某林大打出手,將其臉部、背部打傷,后經鑒定,黃某林傷勢為輕微傷。
為避免雙方矛盾進一步升級,高嵐派出所主動擔當促和諧,在充分了解矛盾根源后,民警上門做起了雙方的工作,起初雙方互不相讓,不愿意進行調解,盡管吃了幾次“閉門羹”,但民警始終沒有放棄,仍不厭其煩上門做工作,從法理和人情等角度耐心對雙方開展化解工作,通過嘮家常、送法理的暖心方式,向雙方傳遞同村人之間應團結友愛、互幫互助的思想觀念,對雙方進行開導,在民警耐心細致的工作下,雙方都表示愿意接受調解,但談到賠償金額時,雙方又開始爭執不休且互不相讓,調解工作陷入僵局。
民警并不氣餒,為盡快化解矛盾糾紛,通過聯合村委干部進行調解,先后7次登門做工作。
功夫不負有心人,在民警第三次組織調解下,雙方最終達成調解協議,簽署了調解協議書,二人重歸于好,至此一起因瑣事引發的打架糾紛得以圓滿化解。
矛盾糾紛往往復雜多變小事不小看,件件都當大事辦,縣公安局高嵐派出所民警輔警從大處著眼、小處著手,始終把群眾的事當“家事”全力化解小矛盾小糾紛,用心用情服務,贏得群眾滿意,今年以來,高嵐派出所已成功化解各類矛盾糾紛50余起,收到群眾贈送錦旗5面 。
來源:分宜公安
編輯:曾亞婕
請輸入驗證碼